浙江理工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1996]29号文件《关于批准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单位的通知》精神,浙江理工大学获准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并决定从2001年起,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材料学 机械设计与理论 设计艺术学 区域经济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者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在教学、科研或专门技术领域工作中有一定成绩和成果,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业务和学术水平确已达到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在职人员。
三、申请时间
每年的十月。
四、申请手续
(一)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和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学位的介绍信;
2、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教学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工作业绩证明等;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
(二) 填写有关表格;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学位人员必须按照所申请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要求通过相应的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具体参考《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2.申请人须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国家相关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次数不限,但必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取得合格证书。
4.已获准硕士学位申请者,从入学之日起,其成绩认可及论文答辩通过日期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