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留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留学生宿舍良好的居住秩序,留学生需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入住时请核对室内物品(床上用品每人一套,其他物品清单贴于门反面),请妥善使用。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物品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学生宿舍的安排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调配,学生需按指定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如需更换,应先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出申请,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更换。
3、原则上安排两人一间卧室,如学生本人要求一人住一间的,可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出申请。在宿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批准后,可以单人居住,但需加付单间住宿费。
4、长期学生住宿费按学期支付,中途退房者,可酌情退还部分住宿费;短期生需按申请的学习期限一次性支付住宿费。
5、凡已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应在3天内搬离学生宿舍,不得私自将房间钥匙转让他人。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张贴、传播淫秽录音、录像及VCD、DVD等。
7、自觉保持和维护公共场所及宿舍环境的卫生和秩序,保持宿舍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写乱画、乱钉钉子。不影响周围居住者的正常生活。
8、宿舍提供的空调、电视、冰箱、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网络设施等电器和设备应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移或损坏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及用品,违者照价赔偿,
9、注意用电安全,谨慎使用电器,杜绝乱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遵守防火制度,严防火灾。酿成火灾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护照、居留证等重要证件和钱物。不要在房间存放或外出时携带大量现金,防止不法侵害。为保证安全,学生周末或假期外出时,需切断所有电源。房间内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11、在学校有足够房源的情况下,学生原则上应居住在学校宿舍内。如房源紧缺,学生如需在校外居住时,须事先告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合法租房手续,之后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登记新住址。
1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或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应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更不能私换、私装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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